联合国大会于2025年12月15日通过A/RES/80/182号决议,承认合作社在促进全球包容性经济和社会发展方面发挥着至关重要的作用。该决议肯定了2012年和2025年两个国际合作社年取得的成功,自2025年国际合作社年起,每十年庆祝一次国际合作社年——“呼吁在2025国际合作社年之后每十年宣布一个国际合作社年,以鼓励有效利用合作社企业模式推动社会和经济发展”。该决议获得包括中国在内的联合国大会179个成员国的赞成票。
决议指出,合作社以各种形式“促进地方社区及所有人尽可能充分地参与经济和社会发展”。
决议文本重点介绍了合作社对联合国17项可持续发展目标(SDGs)的具体贡献,特别是对消除贫困和饥饿、社会包容、创造体面就业、性别平等以及适应和减缓气候变化的贡献。
决议鼓励各国政府酌情提供有针对性的预算支持,以提高合作社的能力,促进合作社的发展,特别是由穷人、青年、妇女、老年人、土著人民、残疾人和处境脆弱者领导的合作社,并将其纳入部门战略,如农业、卫生、教育和就业。
决议进一步呼吁各国政府、相关国际组织、专门机构以及地方、国家和国际合作社组织继续按照大会第47/90号决议的规定,每年7月的第一个星期六庆祝国际合作社日。2026年,合作社日将定于7月4日庆祝,主题将很快公布。
联合国长期以来一直承认合作社运动是促进社会发展的重要伙伴,并认为这种模式适合实现可持续发展目标。自20世纪50年代以来,联合国大会一直在通过有关合作社在社会发展中的作用的决议,并自1992年以来每两年定期通过一次。包括:1992年12月16日第47/90号、1994年12月23日第49/155号、1996年12月12日第51/58号、1999年12月17日第54/123号、2001年12月19日第56/114号、2003年12月22日第58/131号、2005年12月16日第60/132号、2007年12月18日第62/128号、2009年12月18日第64/136号、2010年12月21日第65/184号、2011年12月19日第66/123号、2013年12月18日第68/133号、2015年12月17日第70/128号、2017年12月19日第72/143号、2019年12月18日第74/119号、2021年12月16日第76/135号和2023年12月19日第78/175号决议,以及宣布2025年为国际合作社年的2024年6月24日第78/289号决议。
点击https://docs.un.org/zh/A/RES/80/182获取A/RES/80/182号决议中译本。
资料来源:国际合作社联盟官网新闻“Historic United Nations Resolution proclaims an International Year of Cooperatives every decade”(13 Jan 2026)
(张德峰 供稿)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