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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我会秘书长做客人民网强国论坛
发布时间:2008-10-13      点击次数:2643

人民网北京10月13日电 今天下午,高级农业经济师、农业部经管司原巡视员、中国农村合作经济管理学会常务理事长刘登高做客强国论坛,以三中全会推进新一轮农村改革为题与网友进行在线交流

  有网友提问:中央的农改政策是好的,可怎样保证基层干部在实施过程中不走偏方向?不篡改好政策以谋私?城市的强占强拆现象会在农村出现吗?

  刘登高认为,科学的发展观是以人为本,要完善土地承包制度就是要以农民为本,以农民的利益为本。完善的结果,是要让农民吃“定心丸”,要让农民的积极性得到充分地发挥。某些地方政府的领导干部谈到农村土地的产权时,他们竟然回答,土地是国家所有的,农民应该接受国家的安排,让人感到惊讶。

  刘登高说,我注意了十七届三中全会里提到“稳定、完善土地承包制度”这样的用语。我认为“完善”两个字指出了我们新时期农村改革的任务。但是如何“完善”,我非常担心。是按照十七届三中全会的新思路、按照科学发展观的要求去完善,还是按照一些地方干部的主观要求,或者是某些对土地的欲望和旺盛的要求去完善?这将是完全不同的两个结果。我想,科学的发展观将以人为本,我们要完善土地承包制度就是要以农民为本,以农民的利益为本。完善的结果,是要让农民吃“定心丸”,是要让农民的积极性得到充分地发挥,是要让农民得到真正的财产收益,而不是让农民遭受损失,我也注意了中央三中全会里关于要农民更充分、有保障的经营自主权。我想“完善”大概应该回答“充分”和“有保障”这两个问题,而不是借题发挥作别的文章。

  我当然也注意到,在新农村建设中,在一些地方搞村庄整理,个别地方出现强征强拆的政策,这肯定是违反中央精神的;违反国家宪法的,因为宪法规定,土地归农村群众集体所有,任何政府部门没有权力强占强征农民的土地。解决这个问题,最根本的一条就要增强行政干部的法律意识,提高他们的执政素质。有一个情况使我惊讶,我在一些地方碰到政府的领导干部谈到农村土地的产权时,他们竟然回答,土地是国家所有的,农民应该接受国家的安排。

(责任编辑:王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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