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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北京市联众通达生猪产销专业合作社
发布时间:2009-04-28      点击次数:6263

 

办好生猪专业合作社是实现

农民长效增收和猪肉食品安全的最佳途径

    —北京市联众通达生猪产销专业合作社发展情况汇报

一、合作社基本情况
联众通达生猪合作社成立于2006年12月并同时开展服务业务,
是一个涵盖全区的大型农民专业合作组织。到现在服务范围逐步扩大,服务质量明显提高,服务能力不断增强,呈良好发展势头。具有四个特点:
1规模大、覆盖面广入社社员均为具有一定规模的养猪大户。目前,入社社员122户,认购股金89万元,实入股金70.2万元,全部以现金方式入股。生产能力上,社员场年商品猪生产能力22万头,占全区年商品猪总量的60%;覆盖面广。122户社员分布在全区16个乡(镇)中的14个乡(镇)。
2运行规范、服务内容实。一是组织机构健全。民主选举产生的由7人组成的理事会,由3人组成的监事会都能担负起全体社员赋予的权力职责。二是股权设置合理。不设社会股,只吸收养猪社员户,每股1000元。养猪大户不低于一股,大型规模场中按每个百头种猪的场计最多不得超过20股,为确保全体社员的利益,避免了一股独大的现象。三是在内部治理结构上加强民主和监督,如年度发展计划、年终分配方案,较大的项目投资,修改章程,理、监事会人员调整等都必须由全体社员大会一人一票表决通过。四是服务内容实。实用技术培训、核心料配送、合作社出资为社员户入保险等都让社员得到了实实在在的实惠。
3 利益联结最紧密在分配方式上充分体现合作制原则。一是坚持二八分红比例。合作社将农民专业合作社法中规定的按交易量(额)分红的比例不低于60%提高到了80%,即年底可分配盈余部分20%按股金分红,80%按交易额分红。如2007年度的结算方案,饲料配送中心盈利36.2万元,其中一次性直接让利28万元,年终二次分红8.2万元。它充分显示了产权清晰、联产连心的特点。如合作社的资产,社员心里清楚自入股金、积累和国家扶持资金中,自己占总资产的比例。再如,自入股金和自己与合作社发生的交易额,社员清楚地知道年底可分多少红利。二是章程中增设了养猪风险基金,用于防范市场风险。以上两项均受到领导和专家的充分肯定。对联众通达生猪合作社的评价为北京市规模最大、内容最规范、利益联接最紧密的大型农民专业合作组织之一,已作为合作社四种模式的首选模式在全国给予重点推介。
4基础牢固。合作社不是拉扯拼凑的,养猪户入社意愿迫切的原因有三:
一是规模化程度高,饲养和市场风险大,必须依托专业合作组织。八十年代以前,全区3万多农户养猪,加上集体养猪场全年商品猪总量不足20万头,现在三四百户养猪,年产商品猪40万头,实现了千家万户向专业化、规模化的转变。由于专业化、规模化饲养,来自于饲养和市场方面的风险加大,农民要从养猪中盈利迫切需要这样的一个组织为他们提供服务。
二是急需解决的“四乱”:即种猪品系乱(近亲使用)、饲料品牌乱(40多个品种,每吨三四千元价差)、兽药渠道乱(销售商多,加价层次多)、生猪销售市场乱(猪贩控制市场,农民市场谈判地位低)。
三是急需解决的“四难”:即防疫难(常见、非常见病频发,防疫难度加大);技术和信息渠道难(先进技术到场难,同时农民急需政策、疫情、原料和生猪市场信息);申报扶持项目难;实现猪肉食品安全难(优质不能优价)。社员们认识到,克服上述困难,必须组织起来,抱团发展,才能确保养猪者的利益。
二、主要做法和目标
(一)凝聚力来自于优质高效服务
1、开展核心料配送服务。核心料配送中心于2007年7月建成投产,总投资100万元。生产的预混剂和浓缩料,倍受社员欢迎。一是价格便宜。据社员们反应,比市场上销售的饲料每吨便宜600-1000元,按每吨低700元年产2000吨计,每年可给社员场降低140万元成本。二是质量有保证。合作社聘请中国农科院饲料所和畜牧所专家为顾问,起点高,能确保质量。社员普遍认识到用自己生产的核心料质优价廉可靠,避免商家掺杂使假,进货数量大,便于压低价格,合作社的作用是单个猪场无法实现的。
2、无偿为社员场上生猪政策性保险。合作社反复向社员要求,规模化养殖,疾病控制上风险大,应树立保险意识,况且一旦疫情发生,政策性保险将是政府补偿的主渠道,但社员的保险意识仍不强。为避免社员场因疫情造成重大损失,合作社为社员上一年保险,通过一年的引导,逐步使社员树立保险意识。2008年为社员场挽回损失80多万元。
3、 初步打破了兽药的垄断经营合作社的成立,社员们不愿再承受兽药的多渠道层层加价的重负,纷纷要求合作社开展兽药的统一招标配送业务。合作社综合考虑其他因素,其中包括体制上的因素,虽然现在未开展此项业务,但也使兽药经销商们感受到了来自合作社的压力,纷纷开展降价优惠活动,降低加价幅度,社员户每年可从中获得近百万元的实惠。社员们感慨地说:“还是合作社有威力,假如没有合作社,兽药经销商们是不会降价销售的。”
4、 加强实用技术培训,开通信息服务渠道。合作社认识到,发展现代农业,必须要培训出一批具有现代农业意识和技能的猪场场长,否则国家给予再大的支持也不能起到真正的促进作用。因此,合作社一直把培训场长的现代农业意识、技能和合作意识放在重中之重的位置。一是培训场长掌握先进的饲养技术,一方面请专家讲实用技术,另一方面借农民绿色证书培训平台,用3-5年时间,60%的场长要取得初级畜牧师资质,凡取得资质的场,合作社给予奖励和项目上的优先安排。二是培训场长掌握先进的企业管理与成本核算技术。三是增强诚信意识,树立良好的企业形象。四是请领导和专家讲现代农业的发展趋势,让社员们解放思想开阔视野。到目前,已举办五期培训班。如开办的饲养技术培训班主要内容是疫病防治,饲养工艺和饲料营养平衡等。不同季节根据社员场的要求安排实用技术培训内容。合作社已开通专家服务热线,以现场指导和培训班的方式开展技术服务,既有系统理论又直接实际,这种灵活的方式深受社员们的欢迎。
开展信息服务业务。合作社配备一台信息编发机,满足了社员们迫切需要的有关国家扶持政策、疫情动态、原料市场价格及生猪市场价格等信息的要求。更好地为指导社员场在产销上提供及时、准确、丰富的信息内容。社员们高兴地说:“信息服务太实用了,过去如同聋子,如玉米、豆粕和生猪一天一个价,得到的信息不及时、不准确,现在耳聪目明,信息服务为我们避免了许多不必要的损失。”
5、 筹建生物有机肥加工基地。有机食品呼唤生物有机肥,建生物有机肥加工基地是一项国家当前提倡的节能、环保、农业循环经济的好项目。具有可观的经济效益、显著的社会效益和生态效益。一是有利于新农村建设中的环境治理。现在的猪场大都建在村内或村边,粪便四溢,污染严重,目前又无力搬迁,是村容治理上的一大污染源,如果统一收集加工,可从根本上得到治理。二可为建绿色有机食品基地尤其是提高大桃等果品品质提供充足的有机肥源。而猪粪这个巨大的有机肥源还没有得到很好的开发利用,根据全区养猪场的猪粪产量建一年产10万吨的生物有机肥加工厂,可大大缓解目前我区绿色食品基地有机肥缺口的压力。三是猪粪的有机肥开发又成为社员增收的一大收入来源。2007年底,合作社已投资20万元委托中国农科院土肥所起草可行性研究报告。目前急需给予立项,享受国家的产业化政策资金扶持。
6.谋求生猪活储基地待遇,着手生猪统一销售。
一方面积极谋求给予合作社国家生猪活储基地待遇,也希望政府有关部门的帮助。如果合作社享受到活储基地待遇,将利用此项扶持资金专项用于保护和发展种猪群。只要保住了稳定的种猪群,就可建成稳定的活猪储备基地。同时,也是国家依靠合作组织完成活储任务的大胆创新与尝试,效果会更好。另一方面,合作社积极着手生猪的统一销售问题。与大的屠宰厂家建立稳定的供应关系,挤掉猪贩的获利空间,还可为社员争取一部分利益。
以上六项(若加上屠宰为七项)是合作社全方位服务的内容,也是实现生猪产业化目标的重要环节。合作社将在政府的产业政策支持和自身努力下,逐个环节地推进,最终实现确立的目标。
(二)合作社明确坚持的两大目标
    1坚持农民增收的目标。让生猪养殖者增收是合作社追求的最大目标。目前,生猪养殖环节增收的空间已经很小,要增收必须把增收的产业链延伸到养殖环节以外的如饲料、兽药、种猪、粪肥开发、屠宰加工等各个环节。单独的养殖户没有这个能力,只有通过组建合作社,在合作社的引领下参与各环节的经营并分享其利,才能把被别人拿走的利益拿回来。如果养殖者能够切实分享到从饲养到百姓餐桌全过程中各环节的利益,那么合作社的发展就为养殖户构建了增加收入的长效机制,生猪产业也就大大地增加了持续发展能力。
     2、坚持食品安全的目标。由于管理体制机制上的障碍,不能有效地控制住药残的源头,食品安全就没有了可靠保证。合作社将凭借最紧密的利益联结机制这一优势努力引领养殖户进入饲养以外的各个环节,使各个环节都有养殖者的利益,所以,合作社通过利益联结控制药残超标是实现猪肉食品安全的最有效途径。
三、几点认识和建议
(一)发展农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是有效解决“三农”和实现农业二次跨越的突破口。
     党中央已把“三农”问题摆在了国家发展战略的首要位置,并给予前所未有的重视。 “三农”问题的核心是农民问题,农民问题的核心是增收问题,增收的核心问题是如何建立增收的长效机制问题,而发展农民专业合作组织可有效实现农民长效增收。从这个角度说,发展农民专业合作组织是解决“三农”问题和实现农业二次跨越的突破口。过去,在解决“三农”问题上提出的一靠政策,二靠投入,三靠科技,我们认为还应加一条四靠机制。如果没有一个农民长效增收的好机制,国家投再多的财力,因为没有形成造血机能,一旦停止扶持,大批农民还会返贫。
人民公社的路子走不下去的原因在于追求高度集中,产权不清晰。在按行政区域布局的人民公社内,没能实现产业优势上的“大”;高度集中产权不清晰下的平均分配没能实现真正的“公”。也就一直没能解决农民的吃饭问题,因而失去了凝聚力。
30年的家庭联产承包经营,成功地解决了建国20多年没能解决的吃饭问题,具有伟大的历史功绩。30年后的今天,农民新的追求是经济宽裕和高质量生活需求的小康目标,而单打独斗的分散经营,很难实现这个目标。
应该说,从人民公社到家庭经营,再到农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再次联合起来的具有规范性法人资格的专业合作社完全按产业化布局建立的,与人民公社时期的集体有本质的不同,它是建立在农民自愿、有充分自主权和产权高度清晰基础之上的新型集体经济组织。建立在这样基础之上的合作组织可以实现真正的“一大二公”。打破行政区域完全按产业布局可谓“大”,产权高度清晰,按股金和贡献分红,实现共同富裕可谓“公”。通过发展农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实现农业产业化的路子是非常符合科学发展观要求的。而实现这个跨越的突破口就是充满活力的农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
(二)发展农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是实现农民长效增收和实现猪肉食品安全的最佳最有效的途径。
将完整的生猪产业链条人为打破分段经营是导致猪农没能建立增收的长效机制和实现猪肉食品安全的主要原因。
1、完整的产业链与分割的产业段经营在发展上的优劣对比
①、按完整的产业链发展是西方发达国家实现产业化的成功经验。
不受行政区域限制,完全按产业化布局发展是西方发达国家在畜牧业发展上的成功做法。合作社在向饲养环节提供服务的基础上,主要精力放在引领社员参与饲养以外各环节的经营,即参与加工、销售领域经营,并分享其利。他们的合作社经过长期的积累发展和国家的产业化政策扶持,已具雄厚实力。他们将从加工和销售环节获取的利润大幅反哺饲养环节,使饲养环节完全摆脱弱势地位,具有极强的可持续发展后劲和抵御市场风险能力。可见,由生猪饲养者参与从饲养到餐桌全过程经营,并充分享受各环节产生的利益是实现生猪产业化,使农民建立起稳定增收的长效机制的成功做法,是我们应该借鉴的。
②、将完整的产业链人为打破分段经营的教训
计划经济时期,我们在生猪产业的管理体制的设置上,采取的是将生猪产业这个完整产业链人为地打破分段经营的做法,即由农民饲养,粮食局管饲料、畜牧局管种猪、兽药,二商局管收购屠宰,供销社管销售,这些管理部门是国营单位,有雄厚的资金支撑和政策保护,要养职工队伍,因此都要赢利,都成为与农民争利的部门,农民养殖者长期居于被剥夺的弱势地位。
改革开放后,虽然国营部门逐步退出了加工和销售环节但替代者是私人投资商,农民负责饲养,私人投资商负责加工、销售的产业格局仍然没变。农民仍被限制在饲养环节,无力进入加工、销售领域并享受产生的利益,因此,农民的弱势地位没有根本上的改变。国家每年对养猪行业投入大量资金,但养猪户增收的长效机制没有建立起来,猪肉的食品安全没有得到根本解决,主要是将完整的生猪产业链人为打破分段经营的体制障碍导致的。
2、产业化经营是实现农民增收、食品安全两大目标的最佳途径。
①产业化经营才能使农民建立起增收的长效机制。
目前,生猪养殖环节的利益空间已经很小,要实现稳定长效增收的目标,必须把增收的空间延伸到加工、销售领域上来,充分享受加工增值、销售增值的利益,饲养以外各环节都有养猪者的利益,合作社将产生的利润大幅反哺生产环节,这是农民摆脱弱势地位建立增收长效机制的关键。然而这些环节已被利益相关部门分割占有,农民合作组织要进入加工和销售领域不会是一帆风顺的,甚至会有激烈的竞争或冲突,因此,在涉及农民增收长效机制的创立上政府对农民合作组织应有明确的支持态度。
前几年提倡的公司+基地、公司+农户龙头带动的形式,现在看来,龙头企业带动农民致富的作用不明显。它与农民专业合作社相比,有着先天的不足,它与农户之间建立的是解决企业原料供应的关系,仍是简单的买卖关系,不能与农民之间建立起紧密的利益联结机制,更不会与农民分享加工、销售环节增值的利益。它的责任是守法经营和照章纳税。龙头企业不是慈善机构,它必须以追求企业本身的最大利益为目标。因此,政府不能把带动农民增收致富的责任交由龙头企业去实现。龙头企业没有这个责任,因为这是政府的事。也正是因为龙头企业的带动作用不足,国家为解决农民的长期稳定增收,才出台了《农民专业合作社法》。
可以说,只有农民实现了从产到餐桌的全过程经营,切实分享到加工、销售环节的利益,才算真正地建立起了增收的长效机制。
②产业化经营才能实现猪肉食品安全目标。
猪肉食品的不安全是因生猪产业的分段经营所致。猪肉的食品安全,成为各级政府的一大重点和难点,每年都对此投入大量的人力和财力,但效果并不理想,尤其是我们这个第一生猪生产大国,生猪及其制品不能出口成为一道迈不过去的门槛。其实,我国的种猪品种、饲养技术、饲养工艺、设备设施等在国际上都是一流的。我们的猪肉及猪肉制品不能出口的原因是药物残留严重超标。而药残超标主要产生在饲料和兽药使用两个环节。在饲料环节如使用违禁添加物品或过量使用非违禁添加物品。在兽药使用上,全程使用和过量使用抗生素、激素类药品,导致药残在生猪体内大量积存,给消费者的健康带来极大隐患。药残产生于生产环节,准确地说,源头在猪场,关键是场长。由于我们仍然在将一个完整的产业链条人为地打破分段经营,不是生猪饲养者没有产品安全意识,是因为他们不能丝毫地分享到加工、销售领域的利益,因此,将追求产量为生产环节的最大目标,什么增产的产品和措施都敢使用,往往导致养猪的不吃猪肉。在这样的基础上,生猪屠宰商即使再先进的设备也是加工不出优质安全猪肉来的。
可见,坚持完整的产业链经营,实现各环节之间的利益联结,各环节都有养猪者的利益,这是实现猪肉食品安全的最佳途径。而分段经营的结果则是都以自己所处的环节为核心,为追求本环节的最大利益,不惜挤占和牺牲上下游的利益,导致各环节之间恶意竞争,恶性循环。那么,国家即使投入再多的财力也不能实现理想的效果。
(三)发展农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既要注重“量”的发展,更应注重“质”的标准。
《农民专业合作社法》出台后,合作组织和协会如雨后春笋般地发展起来。然而,发展农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应处理好“质”与“量”的关系。虽然“质”与“量”都很重要,但“质”尤为重要。一是必须坚持民建、民管、民受益的原则,考核的硬指标应是严格的监督制度,透明的分配制度和清晰的产权制度。二是具有办实体能力。只有通过办实体才能延伸增收的产业链,将从加工、销售领域获取的利益反哺生产环节,弥补生产环节的微利或亏损。三是坚持利益共享。合作社的利益来自于社员用合作社的产品和向合作社提供初级产品,因此,合作社坚决避免在股权设置上一股独大的现象,避免利益的大头流入少数人腰包。共同获利和共同富裕是合作社坚持的原则。四是应尽快改变重“数量”轻“质量”的做法。在实际发展上,由于基层组织往往将合作社的发展作为政绩考核指标,又因质不好考核,则将重点放在合作社的扩“量”上。导致许多名不副实的合作社,农民气愤地说“这哪是合作社,没给农民起到带动作用,把国家扶持资金套到手就完事了。”在合作组织的扶持上,如果国家的扶持资金和加工、销售环节产生的利益大部分进入组织者的腰包,不但农民长效增收的目标不能实现反而会增加农村的不和谐,不稳定因素,应引起高度重视。再有,在合作社的规模上,规模过小的合作社,由于带动能力弱,迟早要走倒闭、兼并或联合的路子,因为一户一品、一村一品,就不如一乡一区一品更具产品规模和市场竞争优势,最终形成省、市、区级的大型行业协会组织。在发展上应坚持高起点,不要付出代价走了弯路又站不住脚。政府应对带动能力强的大型合作社给予重点扶持,使其充分发挥引领和样板作用。
 (四)深化管理体制、机制改革,为合作社提供良好的发展环境和更广阔的发展空间。
应加快改革进程,排除管理体制、机制上的障碍。业务主管部门目前在体制设置上较为复杂,如同样在大农业框架内,分为行政和事业单位两种体制。在事业单位内又分为全额、差额拨款和自收自支三种。在行政和事业混编的单位,既有政府赋予的执法职能又要创收保职工收入。这种既有行政执法又有创收业务的体制设置,往往导致为创收而执法的偏向,这种既当运动员又当裁判员的做法大大压缩了农民合作组织的增收空间,使合作组织处于十分不利的发展环境。如在兽药和种猪业上,用一切行政资源优势维护其垄断经营。再如,农民的话语权、知情权不受重视,如生猪的扩规模扶持上,合作组织替农民了解相关政策并化解了一次农民上访,但仍捅了主管部门的马蜂窝。把所管行业视为自己的领地,任何人不得染指。否则,将以各种名义给予阻挠和打压,这也是合作社当前面临的一大困难。这是我们体制设置上的缺陷,应尽快进行相应改革,执法与创收分离,把增收的空间让还给农民。
联众通达生猪合作社建社二年多,目前仍处于起步和探索阶段,还存在许多的困难和不足,我们衷心希望得到各级领导的指导和支持。我们决心严格规范合作社内部运行机制,以最紧密的利益联结机制增强凝聚力,坚定不移地实现农民长效增收机制的建立和猪肉食品安全的两大目标。
有不妥之处,请领导和专家批评指正。
                                      
                        北京市联众通达生猪产销专业合作社
                                2009年4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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