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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促进合作社发展,建设和谐社会--杜吟棠
发布时间:2010-07-19      点击次数:2659

促进合作社发展,建设和谐社会

 

 

杜吟棠

 

      在国际合作社联盟和国际劳工组织的倡导下,20091218日,联合国大会通过64/136号决议,宣布2012年为国际合作社年。

      正如决议所指出的,合作社是由在经济、社会和文化方面具有共同需求和愿望的独立个体,自愿联合,以共同所有和民主管理的方式组成的组织。在欧美等发达国家,合作社已经有近200年的发展历史。

      根据国际合作社联盟的资料,目前,合作社在全球100多个国家拥有8亿多成员,提供了1千多万个就业机会。其中,挪威、新西兰和美国的农业合作社仅在奶业生产领域就占有80-90%的份额,韩国的农业合作社仅在渔业生产方面就占有71%的份额,巴西合作社在整个农业生产中占有40%左右的份额。在孟加拉,其农村电力合作社服务了2800万人;在美国,900多个农村电力合作社占有农村配电线路的近一半,服务了3700万人。全球已有96个国家设立了4.9万个合作金融机构。

      在高科技迅猛发展和经济全球化趋势日益增强的今天,合作社在世界各国继续保持着活跃的发展态势,这不仅是由于各国政府对合作社在政策上大力支持,而且也是由于合作社在市场经济条件下,内部有发展的动力,外部有生存的空间,相对于大企业和个体经济,具备独有的竞争优势。其内部的发展动力来自于广大农民、劳工、消费者和个体借贷者等市场弱势群体,在大资本占优的市场经济中对分享经济利益的强烈欲望;其外部的生存空间是在那些与农民、劳工、消费者和个体借贷者紧密连接而大资本势力难以直接涉足的市场环节;其独有的竞争优势则来自于借以内部化和内部协调、自我管理所实现的交易成本和管理成本的节约。

正因为合作社在大资本逐利的市场挤压环境下,在政府公共事务管理难以达到薄弱的环节,为芸芸众生撑起一片自立自强的自在空间,因此合作社也成了世界各国保持社会和谐的一个不可或缺的部门。

      我国自200771日正式实施《农民专业合作社法》以来,全国的农民专业合作社如雨后春笋般迅猛发展,正在成为提高农民组织化程度,促进农业产业化发展,维持农村社会和谐的一支新的生力军。但是,不可否认的是,目前,我国的农民专业合作社,在大部分地区仍处于起步阶段,合作社的能力建设十分薄弱,经济基础也十分脆弱。在一些已经建立合作社的地区和领域,存在着私人资本和企业资本对合作社渗透和控制的现象,合作社的规范化建设亟需加强。在尚未建立合作社的地区和领域,则存在着扩大农民专业合作社覆盖面,进一步探索发展消费合作、住房合作、婚丧合作、金融合作、劳工合作等可能性的需求,但这方面的立法还是空白。

      中国工合国际委员会是由国际友人路易·艾黎和海伦·斯诺(爱德加·斯诺的夫人)为支持中国人民抗日战争,于上个世纪30年代发起,并在宋庆龄亲自支持和过问下建立起来的,以促进和推动中国工业合作社发展为宗旨的一个国际性组织。自上世纪80年代恢复组织以来,一直致力于在国内倡导和支持城乡各类合作社的发展,为合作社法制的健全奔走呼吁,为合作社的健康发展提供培训和咨询。近年来,中国工合国际委员会与国际手工业合作社协会、加拿大合作社协会、新西兰新中友协、欧洲中国小农户发展项目办公室、国际计划、世界银行等国际组织,以及农业部、北京市农委等国内有关部门合作,在吉林、甘肃、四川、陕西、湖南、北京等省市地区,开展了一系列农民专业合作社的培训、辅导和项目援助,并借鉴加拿大合作社协会的“合作社发展阶梯式评估工具”,对一部分合作社开展合作社规范化建设的民主评估培训,取得了良好效果。今年,中国工合国际委员会得到中国社会组织促进会社会组织发展基金的项目资助,将在山西晋中进一步开展合作社发展的阶梯式评估工具推广示范。

      今后,中国工合国际委员会将在民政部等政府相关部门的指导下,进一步加强与国内社会各界的联系与合作,为促进中国合作社的健康发展及和谐社会的建设,为加强合作社的国际交流和交往,为迎接国际合作社年的到来,做出更大的贡献。

中国工合国际委员会秘书长

来源:《社团管理研究》2010年第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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