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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农超对接”观察:从农田到超市还有几道关
发布时间:2010-11-04      点击次数:2608

 

 

“农超对接”观察:从农田到超市还有几道关

本报记者  崔  鹏  李  刚  彭  波

 

2010年11月03日00:00  来源:人民网-《人民日报》 

  从2009年被商务部列为15个试点省份之一算起,河北的“农超对接”已经实行了一年多。然而,在河北超市中唱主角的,却是山东等地的“外地菜”,“本地菜”反倒成了配角。据石家庄某超市的采购经理张伟透露,他们每年9月到第二年3月份主要从山东采购蔬菜,一年下来,山东菜要占总销量的70%左右。

  据了解,“农超对接”需要生产的规模化以保证超市不断档脱销,还要实现标准化以满足门店销售的要求。但我国农产品生产大部分仍处于“一家一户”的分散状态,生产的规模化和集约化水平有待提高,农产品的标准化和品牌化水平也比较低,一定程度上制约了“农超对接”的开展。

  单个农民难以跨过超市标准化的“高门槛”,农民专业合作社也须相应的资质

  与传统批发市场相比,几乎所有超市都对“农超对接”设置了严格的准入“门槛”:农民专业合作社须具备相应的资质,社员在100户以上,要有独立的会计核算,符合超市需求的基本生产能力和规模,此外合作社还要到税务机关领取发票。

  “目前,河北省各类农民专业合作组织都普遍存在规模小、实力弱、带动辐射范围窄的问题。这些农合组织无异于单个农民,市场开拓能力十分有限。” 河北省农民合作组织联合会副秘书长李汉杰说,这些都是制约“农超对接”的瓶颈。

  来自河北省工商部门的统计数据显示,截至2009年,全省正式注册登记的蔬菜专业合作社有1200余家,入社农户约14万户,仅占全省蔬菜产业农户数的10.7%;合作社蔬菜基地面积约210万亩,仅占全省蔬菜播种面积的12%。即使在已成立的蔬菜专业合作社中,真正实现统一生产标准、统一农资供应、统一生产计划、统一品牌销售的也仅占总数的10%。

  “超市经营的是标准化的产品,对于农产品而言,还包括了农产品种植过程中的标准化操作、物流链的标准化等。”石家庄市商联会会长姚振春说,在“农超对接”中,农产品生产流通协会等要把本地特色农产品做出品牌、做出规模,把地标性、特色农产品从地方推向全国,不断拓展市场增加销售收入。

  就算生产的农产品达了标,农民仍面临着超市的各项费用和漫长的结算周期 

  商务部市场建设司司长常晓村告诉记者,生鲜经营一直是超市经营的重点和难点,往往只赚人气不赚钱。开展“农超对接”试点以来,很多超市积极尝试,创造了不少好经验好做法。但也有某些超市对“农超对接”仍然处于观望阶段,或设置过高的门槛,向有对接意向的农民流通合作组织收取进场费、条码费、赞助费等各种费用,设置较长的结算账期,影响了“农超对接”作用的发挥。

  东莞麻涌大步香蕉专业合作社现有52户农户,合作社今年将扩大蔬菜瓜果种植面积到1000亩。麻涌大步香蕉专业合作社负责人何建贤对“农超对接”情有独钟,过去由于各类中间商的存在,供应超市的农产品的最后成本至少上升30%。如果采用直采方式,利润很可观,但他希望“农超对接”超市对于前期收费等超市“惯例”能有一个灵活的尺度。

  农户反映较多的,还有超市与合作社之间的结算支付问题,超市对一般供应商的结算通常要45天到60天,尽管不少开展“农超对接”的超市加快了回款进程,但回款周期也基本上在25—30天,这对于习惯于“现款现结”的农户来说难以接受。为此广东省农业厅拟计划牵头建立一个超市、供应商和银行的三方系统,每一次交易完成后,超市开出“已收单”列入货款金额,合作社凭单据到相应的指定合作银行即可兑现,以解决“农超对接”中的结算问题。

  降低对接门槛,减轻企业税收负担等成推广“农超对接”着力点

  常晓村表示,今后要继续全面推进“农超对接”。通过政策引导,鼓励更多的流通企业参与,到农产品基地直接采购,不断增加对接品种,扩大对接实施范围,增加“农超对接”农产品在超市经营比重,并引导超市与学校、酒店、大企业等最终用户对接。

  要努力降低对接门槛。采取有效措施,推动超市让利于农民,规范农产品供应商与零售商供应关系,超市在进场费、摊位费等费用上给予农产品供应商以减免,设置合理账期。通过降低门槛,让更多的农民专业合作社、龙头企业参与“农超对接”,提高鲜活农产品经超市销售的比重。

  争取能在税收政策上给予便利。按照有关规定,企业从合作社购进农产品可以抵扣13%的进项增值税税额,但目前合作社往往无法开具足额增值税专用发票。同时,各地农产品收购发票不统一,无法实现跨区抵扣,致使增值税抵扣政策执行困难,增加了连锁企业的税收负担。未来应考虑制定对策,减轻企业税收负担,提高企业开展农产品经营的积极性。

  (制图:林丽鹂)

    

  农民说

  广东省惠州市龙门县的柑橘种植户王元奎:“我们大多数农民还是以家庭为单位的分散经营、小规模经营,既不能保证供货量,也不能提供计税发票,被关在‘农超对接’的大门之外很无奈,也很不甘心。”

  合作社说

  广东省东莞市麻涌大步香蕉专业合作社负责人何建贤:“超市开出的进场费、上架费、促销费等前期费用不菲,这些费用肯定要由协会内的农户一家一户支出的,这对大家来说还真是问题。”

  超市说

  石家庄某超市的采购经理张伟透露,超市需要的蔬菜每天以数十吨计,而且要求品种全、花样多,这对农民的组织化程度提出了很高的要求。河北农民组织化程度和农产品标准化水平不高,导致超市只能去外地采购。

  有的合作社目前无法开具足额增值税专用发票,致使增值税抵扣政策执行困难,影响了对接的顺畅。 

(责任编辑:申亚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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