参与式合作社培训:推进合作事业健康发展的基石 苑 鹏


参与式合作社培训:推进合作事业健康发展的基石
——中加合作社促进与发展项目合作社培训巡礼
              
中国社会科学院农村发展所  苑  鹏

一、合作教育、培训:合作社健康发展的基石
    按照国际合作社联盟(ICA)(1995)所概括、并得到国际劳工组织(ILO)(2002)所确认的合作社定义,“合作社是自愿联合起来的人们通过联合所有与民主控制的企业来满足他们的经济、社会与文化的需求与抱负的自治联合体”1。 根据ILO《合作社促进建议书》(2002)第三条规定,合作社的价值是“自助、自担责任、民主、平等、公平与团结”,以及“诚信、开放、社会责任与关怀他人的伦理价值”。2
从合作社的定义和价值中可以看到,合作社的制度安排具有明显的经济社会双重属性。它不仅仅是社员联合所有、民主控制的一种特殊企业制度、经济组织;而且更为重要的是,合作社从本质上讲是以人为本、为了增进社员共同利益而自愿建立起的协会组织,具有独特的社会属性和价值观。合作社倡导“我为人人、人人为我”的人文精神,试图通过社员之间的互助来实现社员个人的自助。这使得它与市场经济体制下唯利是图、资本控制一切的主流企业制度有着本质的区别。在合作社内部,所有者、决策者、合作社业务的使用者或利用者是同一的,而普通企业则是分离的。
合作社自身制度安排的经济、社会双重属性,决定了合作社教育、培训对于保障合作社健康发展、保持合作社的向心力、以及社员的团队精神具有不可或缺的重要性。150余年国际合作运动的经验已经表明,合作教育是合作事业成功与否的主要因素,只有那些怀有共同的合作理念、有着相同需求、具有同质性的人们才有可能团结协作、解决依靠个人力量无法解决或可以解决、但是极不经济的共同问题。正因为如此,“教育、培训与信息”已经成为合作社七项原则之一。2002年,中国工合国际委员会(简称工合国际)与加拿大合作社协会启动的“中加合作社促进与发展项目”主要目的就是试图通过培训合作社领导人以及合作社事业的骨干来促进和发展符合ICA标准的合作社。

二、合作社教育、培训在中国:历史赋予的特殊使命
在中国,合作社教育与培训除了国际合作运动中所具有的一般性功能外,还秉承了路径依赖下的历史遗产所赋予其的特殊使命。众所周知, 20世纪50年代中后期,新中国为了实现工业化的发展战略,曾经推行了全面剥夺农民的私有财产和自主经营权利的人民公社化运动,将原本农民单纯自发的社会自救运动、变异为政府强制执行下的社会变革工具。20年的人民公社运动历史实践,留给广大农民太多的痛苦记忆,并在社会中造成了恶劣的影响,在广大民众眼里,中国独创的大规模人民公社发展模式成了早已在世界大多数国家达成共识、并且普遍通行的合作社运动的代名词,导致了干部群众对国际成熟的合作社制度的严重扭曲认识,直至今日,“恐合症”的阴影在广大农村地区仍是挥之不去、难以消失。而在进入经济全球化的今天,随着发达国家一些合作社组织在政府放松管制政策下逐步转型为私人投资性公司,在中国社会中又增加了合作运动与市场经济不兼容,合作社过时论的新认识误区;一些领导干部甚至担心农民组织起来后会成为政治压力集团;加之现实经济中大量以合作社称谓的组织中,往往仅具有合作行为、合作社萌芽,如自愿、互助等,而大多不遵循ICA通行的合作社基本准则3。......种种因素综合在一起,使得在中国从事合作社教育、培训事业困难重重、阻力多多。在这样一个背景下,由民间合作组织中国工合国际启动的“中加合作社促进与发展项目”合作社培训工作,注定了其事业开展的艰巨性和长期性。

二、参与式培训:工合国际“中加合作社促进与发展项目”独创性的成功运用
    90年代后期中国经济告别短缺时代、全面进入结构调整时期以来,中国合作运动开始呈现新的发展势头,特别是在山东、河北、北京、浙江等省市的广大农村地区,合作运动初具规模。伴随着合作事业的向前推进,合作社教育与培训工作也开始得到各级政府以及合作社领导人的重视与认可。从农业部、到合作社较为发达的山东、北京等部分省、市,以及一些地方政府都程度不同地组织开展起合作社的培训与教育活动。培训形式基本沿袭惯有的短期培训班或研讨班,采取请有关专家进行专题讲座的方式,学员以地方主管合作社事业的有关政府部门负责人为主体。总的看,目前国内所进行的合作社培训工作还处在政府政策推动为主的初期阶段,并以配合政府当年的中心工作为主,缺乏一个独立、长期、系统的规划,更缺少制度建设和组织建设加以保障4,带有较为明显的短期性和不确定性。至于像中国工合国际以项目的方式有规模、大范围、系统地开展合作教育与培训工作迄今为止在国内还未曾发现;而为培训项目专门撰写培训教材、将参与式的培训方法贯穿合作教育培训的全过程更是绝无仅有,独此一份。
自2002年11月工合国际“中加合作社促进与发展项目”有计划、有步骤开展合作教育培训推广活动以来,截止到2003年9月底,已经先后开展了13期合作社培训活动,培训学员逾600人次,培训地点分布在北京、上海、河南登封、河北迁西、安徽霍山、吉林梨树等地,社会影响力逐步扩大,并逐步形成了独有的鲜明特色。
1、编好教材:保证培训的系统性与稳定性
    要实现合作教育培训的系统性与稳定性,首先遇到的问题就是教材的选定。按照“中加合作社促进与发展项目”的设计要求,中国工合国际在开展合作教育培训推广活动前,花费了较大的精力组织力量编撰培训教材,其间与多家组织、个人进行了联系,最终与中国社会科学院农村发展研究所组织与制度研究室签订了合作协议,由对方牵头、工合国际参与,双方合作完成培训教材的编撰工作。在培训教材初稿完成后,工合国际项目办公室又投入较大的财力,聘请由合作经济领域的专家学者、合作经济部门工作者、合作社未来领导人以及专业评估咨询机构等多方代表组成的评估小组分别进行匿名点评,在此基础上,由撰写人进行修改。从而为培训项目的顺利开展打下了良好的基础。
2、选好学员:瞄准目标人群、广泛代表社会弱势群体
鉴于中国合作事业仍处在发展初期,合作社培训不仅是要促进现有的合作社组织按照ICA原则发展成长,同时也要通过培训帮助那些愿意自发联合起来的社会弱势群体走上合作社的自救道路,此外还具有向广大民众、社会各界宣传合作理念、矫正人们对于合作社的模糊、错误认识等的艰巨任务。因此,在培训初期,培训对象并不拘泥于“培训培训者”的项目初始设计目标,而是采取了多元化的对象组合。一类是来自社会弱势群体的代表,包括农民专业大户、下岗职工、城市农民工、妇女等;一类是愿意扶持弱势群体的各界人士,如大学生、各类非政府组织人员、社会工作者等,以及地方政府主管合作事业的县、乡有关官员。还有一类是中小企业改制为股份合作企业的厂长经理。其中,妇女学员占总人次的50%以上。
随着培训的深入展开,项目的培训对象逐步集中到那些愿意带领广大群众走合作社道路的合作社潜在领导人、能够发动广大群众组织合作社的基层主管部门领导、以及基层合作社的广大普通社员。
3、创新教学方式:参与式理念贯穿培训全过程
除了前面提到的在编写教材中,就引入了参与式理念、注重被培训者的需求外,在实际的培训推广中,参与式理念贯穿培训全过程。
第一,根据培训地需求的预调查结果进行课程设计。培训班开课前,项目办公室都对学员的背景以及要求进行充分而细致的预调查,一些情况下,培训人员甚至亲自下到培训点了解学员需求,并以此为依据进行教学设计,从而从程序上保证了培训班有的放矢。
第二,教学方式采取启发、互动式。课堂教学摒弃了教员“满堂灌”的传统方式,通过辅导员的穿针引线,形成教员小段教学、辅导员启发提问、学员反馈的活跃课堂。教与学的互动,不仅调动了学员的积极性、主动性、加深对教学内容的理解,而且使教员及时掌握学员动向,调整教学内容,提高教学质量。
第三,教学内容知识传播与案例分析相结合。针对广大学员以实践为第一性的特点,在教学内容设计上,培训班特别强调合作社基本知识的深入浅出性,通过案例解剖、参与式讨论,加深学员对合作社理念、合作社基本原则等的认识。此外,培训班特别注重用合作社领导人学员的现身说法,来启发、引导广大学员走合作社之路。
第三,课内外实习、巩固学习效果。除了课堂上的案例分析外,培训班还专门设有课内外实习,一是在课堂上请学员对未来组建合作社的可能性进行SWOT(优劣势、机遇与挑战)分析, 教员点评。这种模拟筹建合作社的方式,提高了学员对合作社的认识、加深了学员对于所学知识的理解;二是直接到基层合作社考察,学员们在听取合作社的介绍以及与合作社领导人交流、提问中去进一步理解、领悟合作社的本质特征。
4、学以致用:培训与推广相结合、建设工合国际基层组织网络
培训的目的是为了推广。通过十几期的培训,工合国际中加项目已经与北京《农家女》、中华女子学院、上海市中小企业办公室、上海集体经济研究会、上海闸北区劳动局、上海希盟(股份合作企业联合会)、上海女子实验函授进修学院、吉林省梨树县县政府,农资局和县妇联、安徽霍山中荷扶贫项目办公室、河南登封中岳办事处,河北省迁西县妇联,香港乐施会北京办事处等多家政府机构和非政府组织建立了稳定的联系,这些单位已经成为工合国际中加项目推动合作社发展的合作伙伴。通过这些组织,工合国际的触角一直延伸到基层合作社。在工合国际中加项目的直接指导和促进下,河南登封中岳洁诚家政服务合作社、中岳扶贫工程合作社、农村妇女手工艺开发合作社,上海宝山横沙岛巾帼绒线编制合作社、宝山通河女子绒线编织合作社、杨浦五角场欣星绒线编织合作社、杨浦平凉丹青制衣合作社、北京打工青年文化服务社以及科奥斯股份合作咨询社等10多家新成立的合作社已经建立,或正在筹建中。目前,通过中加项目,工合国际又增加了2家基层合作组织成员单位,以及数名新委员。
此外,中加项目还培训出一支自己的培训队伍,这些来自工合国际项目办公室的培训人员从项目之初对合作社的一无所知,到目前独立进行调研、设计教学内容到授课,参与教材编写,已经成为项目培训的一支重要力量。据工合国际项目办公室的不完全统计,项目工作人员已经承担了65%以上的教学课时,并获得了学员们的一致好评。

三、发挥“乘数效应”:实现项目的可持续发展
    通过外部资助的项目方式进行合作教育与培训所面临的最大挑战是如何保证项目结束后,合作教育与培训工作的可持续发展。这个问题事实上在项目设计之初就被充分考虑到,项目设计书中将增强合作社体系的一体化建设、加强中国工合国际的自身能力建设作为衡量项目成果的一项重要指标,并且在合作培训计划中将培训对象锁定在未来的培训者,试图通过培训项目,培养出一批从事培训推广合作事业的地方骨干力量,通过他们的星星之火,形成燎原之势,产生出“乘数效应”。然而,正如前面提及的,由于中国合作运动仍然处于发展初期,基层合作组织基础薄弱,发展极不规范,培训对象的选定并不是一步就达到了项目设计要求,而是经历了广泛搜索——缩小范围——锁定目标的曲折过程,即在项目启动初期,充分利用工合以及项目人员个人的各种社会资源,寻找有志于从事合作社事业的各界人士,将他们聚集到合作社培训班中来。通过培训、发现人才,从而逐步缩小目标范围,将培训对象最后锁定在若干个人员或基层点上。与原有的项目设计相比,实际发生的路径所产生的最大好处是让更多的人知道合作社、了解合作社、认可合作社、直至最终选择合作社,扩大了合作社乃至工合在不同地域、行业的社会影响力。然而,不可否认,这种方式也带来了培训成本的提高,最大的问题是增加了合作教育培训员的培养时间,目前通过筛选、真正达到合格上岗的培训员只能是项目受训成员中的一个较小的比例,尽管培训的人次规模相对较大。而这些培训员对于推广合作社、保持合作教育推广的可持续性意义重大。
因此,从未来发展看,可以利用已经建立的各种资源优势,重点突破,通过充分发挥“乘数效应”,培养出一批可以在基层独立从事合作教育培训的培训员,并逐步建立起相应的基层合作社组织基地,进一步扩大项目的社会影响力,实现项目的可持续发展,最终推动中国合作社事业的发展与成长。
第一,将培训重点集中在“培训培训者”上。在现有的培训基地中,选择合作社组织发育基础良好的地方,对一部分优秀学员进行重点再培训,经考察合格后,授予他们培训员合格证书,保证他们在项目结束前脱颖而出,可以在各自所在的业务部门、乡镇、村庄、社区、街道等中独立开展培训工作。通过这项工作,培养一批工合合作社推广网络的骨干力量,并通过他们培养出更多的合作事业的积极分子。
第二,及时总结经验、加大项目的社会影响力。项目进行到今天,已经逐步形成了自己的特色、取得了较好的社会效果。下一步可以充分利用大众传媒工具,借助某些刊物、媒体广泛宣传、努力打造“工合参与式合作社培训”的知识品牌,让更多有志于扶持社会弱势群体的组织、个人了解、关注参与式合作社培训新理念。
第三,积极与政府建立良好的合作关系。中国合作社的立法已经被列入国家法制建设的重要议事日程。农业部、财政部也积极制定有关的政策措施扶持农民专业合作组织的发展。合作社发展的制度环境出现明显的转机,工合国际应当抓住这一机遇,主动出击,积极与负责合作社事业的国家有关部门建立起联系,及时报告工合国际的工作,争取政府的支持,并通过政府有关主管部门,发现更多的模范合作社,扩大工合国际的组织网络以及重点培训对象。
第四,寻求更多的资金支持途径。作为民间非营利组织,工合国际自身的财务实力十分有限。从以往的经验看,需要寻求外部援助,具体可以通过多种渠道。一是努力保持现有项目的继续、乃至规模扩大。工合国际可以定期向项目合作方加拿大合作社协会通报项目进展情况,项目成果、以及下一步项目扩展意向等,保持双方信息的畅通;二是寻求新的基金会、新的合作伙伴的援助;三是加强与国内有关民间组织、从事光彩事业的大公司企业等的长期合作关系。

参考材料:
1、郭丽娜“合作社之路是农民组织发展方向”,《工合国际通讯》,2003年第5期。
2、郭丽娜“经济变革需要合作社 合作社培训效应初现”,《工合国际通讯》,2003年第5期。
1 笔者认为该定义译文是国内目前表述最为准确的,参见唐宗焜“中国合作社政策与立法导向问题——国际劳工组织《合作社促进建议书》对中国的意义”,《经济研究参考》,2003年第43期,第3—4页。
2 同上,第4页。
3 包括自愿与开放的社员资格、民主的社员控制以及按交易额返还合作社盈余。
4 事实上,建立中国合作经济学院的议案早在多年前就被提出,然而至今仍处于搁浅状态。不仅如此,有限的几所大学中的合作经济系也在市场导向下,停办或转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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